各市、县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国土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10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县不动产登记部门与交易管理部门间要加强配合,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结合贯彻落实《安徽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规划》(皖政办﹝2017﹞73号)等文件精神,对交易登记流程进行再梳理,对受理材料目录进行再整理,对各项交易登记制度再完善,保持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信息通过网络实时共享;进一步完善窗口设置,认真落实交易登记一个窗口受理,业务并行办理要求。
201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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