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国土资〔2017〕220号
各市及广德、宿松县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文件全面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15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放管服”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16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36号)及《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皖府发〔2017〕26号)等文件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或者适用期已过的576件原土地管理局及省国土资源厅文件宣布失效(转发文件系贯彻意见失效)。凡宣布失效的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附件:省国土资源厅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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